企业破产能否“一破了之”?
如何运用法治化手段淘汰“僵尸企业”
助力企业“破茧重生”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近日,古田法院裁定确认
古田县京华电器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重整程序
有效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
取得了多方共赢的社会效果
古田县京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华公司)成立于2009年,经营范围包括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等。2018年受电商影响,公司陷入销售困境。2020年疫情暴发,加剧公司生存困难,拖欠职工工资、货款、借款等近2500余万,公司濒临破产。2022年6月,宁德中院裁定受理京华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指定古田法院审理,并指定福建汇林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管理人。
据了解,京华公司主要资产是其持有的刺桐红村镇银行7.7%的股份以及银行股权分红,价值近1415万元。该案累计申报债权总金额3253万余元,经审查确认总金额2532万余元。在破产清算过程中,上述股权通过两次网络拍卖均“流拍”。
古田法院认为,若再次流拍,资产价值将大大减损,不仅各类债权人受偿比例低,资产处置也将难上加难,更不利于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经过研判,鉴于京华公司曾是格力电器宁德地区首家授权许可直营店,在家用电器销售及安装领域尚具有一定的品牌价值,且持有的刺桐红村镇银行股权具有较高的资产价值,若能引入新投资人,破产重整无疑是最好的选择和出路。于是,古田法院遂指导管理人召开债权人会议,表决同意该案由破产清算转为破产重整。2023年7月,古田法院依法裁定将该案转入破产重整程序。
一个月后,经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通过,法院批准京华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该公司重整程序。
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管理人通过公开拍卖重整投资权益方式招募重整投资人,但多次流拍,招募未果,企业再次面临退市风险。为打破僵局,古田法院及时指导管理人召开债权人会议,协商同意以“年度分红+托底价格”的模式,邀请引进重整投资人。
2024年6月,京华公司成功引入投资人注入资金916万余元,为公司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与此同时,管理人加速完成企业信用修复、工商变更登记、资料交割手续等相关工作,为企业重回生产经营正轨扫清障碍。至此,这家危困企业成功“破茧重生”。
办理该案时,古田法院始终把统筹“破”和“立”的理念融入破产审判工作各方面,采取法治化、市场化手段挽救困境企业,基于个案特点,准确识别企业重整价值,充分探索重整可能性,最大限度维护债务人资产价值,化解矛盾纠纷和潜在风险,债权人获得了比清算更高的债权清偿比例,职工债权获得全额清偿,投资人也获得了一个没有额外负担的优质企业,实现了多方共赢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