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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禁毒日 | 宁德法院集中宣判8起涉毒品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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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6-26 19:38:13 打印 字号: | |

今年6月26日是第37个国际禁毒日。连日来,宁德法院集中宣判涉毒品犯罪案件8件9人,判处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九年四个月不等的刑罚,持续彰显了对涉毒品案件严打高压态势,有力震慑毒品犯罪分子。

蕉城法院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8月至9月,陈某芳从黄某(另案处理)处购买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烟弹后,分别贩卖给欧某、陈某、张某、范某共计31个烟弹,得款1.6万余元。

2023年10月以来,陈某芳多次从黄某手中购买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烟弹,贩卖给张某1个烟弹得款550元,贩卖给欧某5个烟弹得款3150元,贩卖给连某3个烟弹得款1800元,贩卖给刘某3个烟弹得款3000元。陈某芳共从上述钱款中累计提现4750元。同年11月1日,陈某芳在宁德市拘留所门口被公安机关抓获。

蕉城法院依法以贩卖毒品罪、妨害药品管理罪、洗钱罪对被告人陈某芳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七个月,并处罚金5.7万元。

寿宁法院

福鼎法院

此外,蕉城、寿宁、福安、福鼎等地法院还对7起8人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的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九年四个月不等的刑罚。

下一步,宁德法院将进一步增强做好禁毒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与历史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部署要求,以“零容忍”“零懈怠”的态度,依法严厉打击涉毒品犯罪活动,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职能,进一步加强禁毒宣传教育,提升禁毒宣传声势,营造全民禁毒的良好氛围,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宁德中院微信
责任编辑:宁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