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吗
打官司时伪造证据
后果很严重!!!
当事人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近日,霞浦法院
审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时
发现一当事人伪造证据
遂对其作出罚款2万元的处罚
一起来看看是咋回事~
案件详情
2023年1月,因经营需要,林某向小林租赁了位于霞浦县头桥坡的一处房屋,双方签订相关协议后,林某支付了租金并对房屋进行装修。2023年6月,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林某腾空退还了上述房屋。后林某诉至霞浦法院,要求小林赔偿其装修损失35万元及搬家费用6700元,并提交了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预算书、付款凭证等证据材料。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觉得林某提供的付款凭证存在可疑之处,遂依法调取了对应收款账户的完整交易明细,发现林某向该账户汇入的多笔装修款均在当天转回林某的银行账户。经询问,林某承认其伪造了付款记录。
法院审理
霞浦法院审理认为,林某为不当目的伪造支付装修款项的银行流水,其行为扰乱正常庭审秩序,妨害法院对案件的公正审理,遂依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林某作出罚款2万元的决定。
法官说法
如实陈述、诚信举证是每一位诉讼参与人的义务,也是人民法院查明事实、依法作出公正裁判的关键所在。切莫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这样不但难以胜诉,还将收到法院的处罚,甚至可能构成犯罪。
林某无视法律规定,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伪造银行流水,该行为严重影响司法秩序、破坏司法公正,故依法对其作出罚款决定。当事人在维护自己权益的同时,一定要遵守法律、诚实守信,切不可因小失大,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