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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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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4-10 15:43:22 打印 字号: | |

现就对本院审理的何祖嵩、薛有群、吴海闹、陈名东、叶垚城、李长青、王金玉、崔洪平、程子明、张明伙、李涛、陈守波、陈峰、林政闽、林文齐、陈家周、李元星、林传清、林记朝、秦建波、魏润知、魏世兴、张小成、江道友、陈献、林浩、蔡川华、何英炎、林日风、孙美桃、朱杭、翁曦、张德清、陈之、郑尔政、皮发国、吴元云、赵志远、刘国品、赖国海、张寿福、许传练、雷康俤、高洪国、包钦波、薛元洪、陈光强、郭献炜、李宗有、刘春、杨义记、何祥贵、吴国、毛文杰、钟国林、王德钦、胡坤木、卓学新、林志轩、刘文先、李昌钟、林少华、李佳华、吴锐、吴世鸿、李小龙、余贤春、黄伟东、林建平、张邦政、陈军、林友强、谢国斌、袁志强、林进杰、吴阳凡、叶树福、黄绍良、王德荣、陈伯新、陈瑞、陈诗友、黄协列、涂勇、吴世辉、杨章学、张功新、黄嘉鑫、秦磊、黄行奇、艾圣勇、黄首真、龚为民、张祥、吴端艺、鲍茂水、王征彪、吴国云、蓝荣辉、李阳阳、林江敏、韩仕富、陈剑清、史忠旭、张江亮、王晋阳、钟石选、朱小亮、郭阳基、范甬辉、安春龙、钟祯钰、周玉肖、李熙、陈贵生、方伟营、卢壹航、叶斌、陈冬阳、尹张苗、张月彬、林东、郑雪水、林少雄、龙家考、叶小杨、廖锋杰、韦建彬、陈正楠、胡成炜、赵子俊、蒋道胜、欧作鹏、张志锋、林怀成、王得茂、王杨磊、符九生、廖东野、庄潇雄、杨官朴、林建新、吕森旺、薛国兴、林烜、张强、叶岩灵、张大超、郑庆炫、陈淦、朱孟吉、陈学明等152人减刑、假释案件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五日内向我院审监庭递交书面材料。

附件:减刑、假释清单

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4月10日


 

责任编辑:宁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