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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薪搬货,务工需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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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9-06 17:11:28 打印 字号: | |

高薪出海接驳、搬运香烟,未上岸就被抓获。近日,福鼎法院审结该起非法经营案,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2022年8月中旬,被告人林某经他人介绍受雇于赵某(已判决),前往附近海域从大货轮上过驳香烟,主要负责搬运,与对方约定报酬为4000元。次日凌晨,林某返航准备靠岸时,被公安机关发现,遂弃船逃逸,并将船只和卷烟丢弃,后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清点,两艘救生艇上查获利群、玉溪、中华、黄鹤楼、芙蓉王等品牌香烟382件,计19100条。经鉴定,上述卷烟价值共计4370000元,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伙同他人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以营利为目的,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结合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等,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福鼎法院
责任编辑:宁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