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信他人花费1万元购买假驾驶证,被查获拘留后仍执迷不悟,再次找对方补办,三年后再次被查终获刑。福鼎法院审结该起伪造身份证件案件,判处被告人范某章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9年4月,被告人范某章结识“老唐”(身份不明),通过“老唐”以10000元的价格,在未经驾驶技能培训考试的情况下,购得一本准驾车型为B2的驾驶证。2019年9月,范某章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及使用伪造的驾驶证驾驶汽车,被查获后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伪造的该本驾驶证被收缴。后被告人范某章再次将其本人身份信息及照片提供给“老唐”“补办”一本B2驾驶证。2022年2月,被告人范某章被民警拦截检查。经现场检查并核对其所出示的驾驶证,公安民警发现范某章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当场查扣了上述驾驶证。经鉴定,范某章使用的驾驶证是假驾驶证。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范某章伙同他人伪造驾驶证,其行为已构成伪造身份证件罪,结合其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