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为牟利将自己名下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等证件及有关资料随意出售,多年后获刑。近日,福鼎法院审结该起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判处被告人郑某雪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9年9月间,被告人郑某雪为非法牟利,经同案人吴某军(已判决)介绍,将其名下注册的“福鼎市某贸易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的营业执照、对公账户银行卡、网银U盾等资料以1500元的价格出售给王某贵(已判决),后于2020年7月注销该公司。2023年3月30日,被告人郑某雪经民警电话通知后到案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案发后,被告人郑某雪主动退出全部违法所得1500元,并向公诉机关出具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雪为获取非法利益,出卖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综合其犯罪情节、认罪表现等,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