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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冠一怒因被看 聚众斗殴“刑”不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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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4-13 10:10:14 打印 字号: | |

只因为在酒桌边感觉被瞟了一眼,男子怒上心头开启“打砸模式”。近日,福鼎法院审结该起聚众斗殴案,分别判处被告人许某凯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被告人林某杰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被告人史某旭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

2021年11月2日凌晨,被告人许某凯、林某杰、史某旭等人在酒吧消费时因琐事与被害人等人发生殴斗,后被人劝离。为报复被害人,被告人林某杰、史某旭等人集结并分发刀具,在同日3时许,与被害人约定在一地点斗殴。被告人林某杰驾驶小车搭载被告人史某旭,许某凯则乘坐他人车辆在附近寻找被害人,被害人亦准备工具在一处等待。半个小时候,被告人林某杰等人驾车经过一小区后门时,因车辆被对方打砸,便下车持刀追砍被害人。经鉴定,被害人的伤情为轻伤二级。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某凯、林某杰、史某旭无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为逞强斗狠,持械聚众斗殴,破坏公共秩序,致一人轻伤,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综合三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等,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福鼎法院
责任编辑:宁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