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周宁法院执行局巧用执行措施,刚柔并济,仅用4小时就成功执结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叮铃铃…叮铃铃…”
3月1日上午七点多,周宁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响起一阵急促的铃声。
“你好,请问这是周宁法院执行局吗?”
“是的,请问您有什么事情吗?”
原来这是一个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打来的电话。
案情回顾
黄某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于2023年1月11日与杨某达成调解协议。后杨某拒不履行调解协议,黄某于3月1日申请强制执行。由于黄某和杨某均系外地务工人员,现在申请执行人黄某亟需拿到赔偿款到其他地方务工。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情况,执行局采取“优先立案、优先执行”的原则,为该案开辟绿色通道。接到黄某的电话后,执行干警立即在办公室集合完毕,驱车前往被执行人杨某可能藏匿的工地。一个小时后,在申请人的指认下,执行干警将杨某带回周宁法院。
执行过程
在周宁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耐心释法说理,劝说杨某主动履行义务,向其说明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但杨某仍拒不履行,与执行干警玩起了“拖字诀”,经过三个小时的僵持,杨某仍无动于衷。执行干警决定依法对被执行人杨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看见拘留决定书的那一刻,杨某终于意识到自己行为的恶劣,当即表示“我马上联系凑钱,先不要拘留!”。一个小时后,被执行人杨某直接将案件款汇入了法院的指定账户,至此,该案历时4小时顺利执结。
该案件是周宁法院在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实施的“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的一个缩影,充分彰显了法律的权威性。下一步,周宁法院将继续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探索惩戒预警等强制措施,震慑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维护法院生效裁判的权威,保障案件当事人胜诉权益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