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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中院首次适用新民诉法规定独任制审理二审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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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1-28 09:26:15 打印 字号: | |

近日,宁德中院民事简案团队在审理一起责任纠纷二审案件时,适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首次采取独任制方式审结该案。

上诉人某保险公司与被上诉人郜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在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后,二审承办法官决定根据新民诉法规定,对该案适用独任制审理,并对判决书采取电子送达。该案从立案到审结仅15天,有效缩短了案件审理周期。

立案庭民事简案团队根据团队案件类型特点,制定了民事简案可适用独任审理的标准,力求作到简案快审快结。下一步,该院将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和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加大独任制审理和裁判文书电子送达的应用率,进一步提升简案审理效率,优化司法资源配置。


 

 
来源:宁德中院微信
责任编辑:宁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