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一女子因前夫无力偿还债务被列为被执行人,历经五年努力终于筹集95万元现金主动要求履行还款义务。日前,福鼎法院执行局通过长期跟踪、耐心调解,善意执结5起民间借贷纠纷引发的执行旧案。
小李、小郑原系夫妻关系,小郑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经营不善负债累累,而小李作为妻子对外负有共同偿还责任。因两人无法及时偿还相关债务,多位债权人于2015年向法院起诉且经判决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经调查,两人生活困难,除小李有固定工资、奖金、公积金可供冻结提取外,并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执行人员秉持善意执行理念,在保障小李基本生活需要前提下冻结其账户部分资金。此外,执行人员与债权人们积极沟通,告知具体执行情况,可定期向法院申请划扣执行款。
2021年10月,小李主动与法院联系,申报其已自行筹集950000元款项用于偿还债务,请求法院主持调解。次日,经耐心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发放执行款950000元,被执行人小李相关执行案件遂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