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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甲老人对簿公堂 多方助力齐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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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小玲 黄常凯  发布时间:2012-07-11 08:18:07 打印 字号: | |
  年近花甲且笃信基督教的老人本应在家颐养天年,安享天伦之乐,不料却因为比邻而建的房屋发生裂缝而大打出手甚至对簿公堂,近日前岐法庭依托刚刚成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委托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同时多方协调当地村居力量,在当事人代理人配合下成功化解了这起纠葛5年之久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缘起建房,花甲老人大打出手

  年逾六旬的原告叶大娘与其老伴周老汉(均系基督教徒)的自建房屋与被告张长老等人所属的福鼎前岐某基督教堂的房屋相邻而建。2007年,被告对其上述房屋进行加层后,原告房屋部分墙体出现开裂现象,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开裂面积逐渐扩大。原告认为是被告的加层行为导致其房屋受损,而被告坚决予以否认,双方因此产生纠纷。五年来,双方争执不下,甚至引发了肢体冲突。原告此后多次上访、信访,引起了市有关领导关注,福鼎市各级党委、政府多部门多次组织进行调解,但均未成功。原告叶大娘在起诉要求被告拆除违规搭建墙体的同时亦向被告张长老等人提出因打架而造成的身体伤害费用赔偿。

  各执已见,案件调解陷入僵局

  在案件审理初期,主审法官就数次深入案发地,勘验现场、走访群众、了解案情,发现该案涉及信徒众多,在当地影响巨大,原、被告的房屋均无合法的审批程序,一旦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鉴于此,法官积极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但是双方当事人的态度都很坚决,均固执己见,不肯做丝毫让步。究其原因,是因为从2007年1至今已有五年的时间,双方为此发生多次吵闹和冲突,甚至到福鼎市政法委信访。在调解过程中,原告方认为被告方要求司法鉴定是为了故意拖时间,而被告方则认为基督教信徒之间的纠纷按教义不应该诉至法院,同时认为法院执意调解是受了原告的“好处”,以致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增大,互不让步,均认为过错是由对方造成,坚持计个说法,也对法院的调解工作产生极大抵触情绪。

  释法明理,各方助力握手言和 

  虽然遭受当事人无端的指责,但是承办法官依然坚持秉公办理案件,针对两起案件的共同点,考虑该案双方当事人身份的特殊性,制定了进一步的调解方案。此时恰逢前岐法庭人民调解工作室成立,人民调解员老陈与原、被告均相识且在当地基督信徒中享有较高的威望,主审法官抓住这一突破口,委托老陈参与调解,老陈从法理、情理以及基督教义等角度耐心劝导,终于促使就双方就违建房屋拆除一案达成调解协议,但对人身损害一案依然无法达成协议,为了促成两起案件一揽子解决,消除群体性事件的隐患。主审法官积极走访邻里群众,了解到被告方认为赔钱事小,失节事大,一旦赔钱岂不是证实其存在过错,为了解开当事人的这一心结,考虑本案原告对纠纷也存在一定的过错,主审法官在进一步释法明理的同时,耐心细致地协调各方,最终在法庭的主持下,由前岐镇福东街居委会、彩岙村村委会等6家村居分担部分赔偿,即顾全了双方所谓的面子,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原告叶大娘自动撤回起诉,并为表达感激之情,向法庭送来锦旗,与被告握手言欢,至此原被告长达五年之久的纠纷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来源:福鼎法院
责任编辑:华晖